债务人的补充申报如何进行?
台州路桥律师
2025-04-21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的相关规定,债务人在申请进入简易程序时,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和债权债务清册。如果债务人在申报过程中遗漏了某些信息或出现新的情况,需要进行补充申报。补充申报应包括以下步骤:首先,债务人应主动检查看是否存在未申报的财产、收入或债权债务等情况;其次,将补充材料提交至人民法院,并说明理由;最后,人民法院会审查并决定是否接受补充申报。需要注意的是,根据《企业破产法》第九条规定,债务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如实、完整地提供有关财务状况和债权债务清册的信息,不得隐瞒或虚假申报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三十条:债务人申请进入简易程序时,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和债权债务清册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九条:债务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如实、完整地提供有关其财务状况的信息,不得隐瞒或者虚假申报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三十条: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申请后,应当通知债权人,并要求债务人在公告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六十六条:管理人或者债务代表会议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、负债情况进行核实后,作出专门报告,并将报告提交给债务代表会议。
上一篇:交通事故工伤怎么评定等级
下一篇:暂无 了